安徽省“五个坚持”推进村庄规划助力乡村振兴

村庄规划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,是乡村地区各类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。近年来,我省按照规范标准、试点先行、以点促面的方式,做到“五个坚持”,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,完成16个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,开展1533个“多规合一”村庄规划编制,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。

一、坚持统一标准,出台编制指南。2020年4月,省自然资源厅出台《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(试行)》,明确村庄规划编制程序、内容和要求,要求村庄规划编制统筹谋划村庄发展职能与目标、空间总体布局与用途管制、产业发展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、农民住房、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整治、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风貌、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、近期实施项目等。依据不同类型提出不同的编制要求,使规划更加务实好用。对暂时无法明确具体用途的地块留白,预留不超过5%的建设用地规模,用于一时难以定点定位的农村公共公益设施、乡村文旅设施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使用,增强规划弹性。结合皖北平原、江淮丘陵、沿江平原、大别山山区和皖南山区等不同民俗风情和地域特色,分类提出村庄风貌指引。

二、坚持试点先行,探索简明实用规划编制经验。在全省不同片区选择不同类型的村庄16个,开展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。一是突出实用性,详细了解政府、村民、社会三大使用群体不同诉求,深入分析村庄发展面临的难点、痛点,提出规划解决策略。二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,深入开展调研,多方征求村民、社会意见,探索了多元参与的工作路径,搭建多层级沟通平台,实现村庄规划“共谋共思共商”。三是要求成果简明扼要、通俗易懂。设置规划成果报批备案版和村民公示版,方便基层管理查阅和使用,也便于村民理解接受和监督实施。四是加强全过程指导,多次从省级层面组织专家审查试点成果。16个省级试点中的肥东县古城镇黄山社区和巢湖市黄麓镇建中2个村庄规划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优秀村庄规划案例。

三、坚持系统谋划部署,分步分类指导推进。为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出台《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,全面部署村庄规划工作。一是编制时序上分步实施,要求2021年完成各级试点村、2022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意愿村、2023年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。二是编制内容上按需编制,要求各地根据村庄实际、按需确定规划内容,对重点发展的,可编制综合性规划;对简单进行综合环境整治的,可编制简单性村庄规划,不用按照“统一模板”编制“大而全”的规划。三是不同村庄分类指导,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考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。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进改造提升、激活产业、优化环境。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突出特色空间的品质设计。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,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,明确管控规则。

四、坚持规范审批,推进规划有效实施。一是印发审批要点。2021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《安徽省村庄规划报批审查要点》,从成果完整性、内容合规性、方案合理性提出审查要求,规范村庄规划成果报批。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。组织开发村庄规划成果质检软件,推进审批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实施监督管理。三是明确过渡期间规划管理政策。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前,在不占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,可以依据已批准的乡镇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原各类村庄规划等办理乡村用地手续,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。

五、坚持高位推动,强化工作保障。一是成立组织。指导各县(市)成立县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,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。二是加强调度。2021年4月和8月,省政府分别在黄山市屯溪区和芜湖湾沚区召开村庄规划现场调度会,推进村庄规划工作。三是建立村庄规划季报制度,跟踪指导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实施。四是组织专项培训。2020年、2021年组织了全省1239个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近3600人,进行乡村规划专项培训,提升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政策水平和专业素养。

【来源:省自然资源厅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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